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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8-7320415分機6542、6545. 簡答. 公務人員退休案件報送本府前,請至「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完成線上報送. 教育人員退休案件報送本府前,請至「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完成線上報送. 受理時間. 上班時間. 辦理時限. 退休生效日前1日至前3個月間送達,惟未 ...

  2. 一、資遣費. 雇主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各款規定資遣勞工應有支付資遣費之義務資遣費之計算應依照勞工適用勞工退休金舊制或新制之年資分別計算。 (1)勞動基準法第17條 (舊制)規定,每滿1年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資遣費;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 (2)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 (新制)之工作年資,每滿1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3)資遣費試算參考:https://calc.mol.gov.tw/SeverancePay/。 二、當月工資. (1)不得以勞工工作期間未達試用期之天數為理由,拒發工資。

  3. 職務代理專區. 最新消息. 職務代理相關規定. 職務代理相關表件. 校護職代流程表. 校護職務代理Q&A. 約聘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10808166200. 一、學校僅置護士(或護理師)1人,因短期請假(期間未滿1個月),授權由各校自行遴用校護職務代理人之相關疑義事項 ...

  4. 1.補助2個月薪俸. 2.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 3.填寫申請表1份.檢附戶口名簿影印本1份.領款收據1份. 4.送會人事處辦理. 5.核准後原申請表件送人事處發函通知申請人. 6.申請人登打會計系統-審核通過後-登打會簽編號-請款. 申請表. 結婚補助申請表格. 諮詢電話.

  5. 最新消息. 有關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併計休假年資一案業經銓敘部函復. 發佈日期:107-06-06 資料來源:林邊鄉公所. 依據屏東縣政府107年1月11日屏府人考字第10701321500號函辦理公告查請假規則第7條規定:「(第1項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1年者第2年起每年應給休假7日……(第2項初任人員於2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1月起核給休假……。 」第8條第2項規定:「因辭職、退休、退職、資遣、留職停薪、停職、撤職、休職或受免職懲處,再任或復職年資未銜接者,其休假年資之計算依前條第2項規定。 但侍親、育嬰留職停薪者,其復職當年度及次年度休假,均按前一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

    • 92744屏東縣林邊鄉光林村和平路53號
  6. 首頁. 便民服務. 檔案下載. 勞動基準法置備文件 (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出勤紀錄)範本. 發佈日期:105-04-21 資料來源:勞工處. 一、勞動基準法為保障勞雇關係成立後相關權利義務之最低標準,故強制雇主備置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並依法保存,係為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第2項、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所明定。 前述皆保存5年。 二、「勞工名卡」為記載勞工之相關基本資料,以達僱傭關係之專屬性原則,依勞動基準法第7條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 」。

  7. (五)、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六)、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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