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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性騷擾,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 ...
2024年3月4日 · 2023年台灣性騷擾受害者挺身發聲,揭露性別與權勢的不平等問題,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勵馨社工提供專業的性騷擾求助與諮詢服務,讓六成受害者更了解自身法律權益;八成受害者肯認自己的受傷。
2020年2月3日 · 常聽人說,講黃色笑話就算性騷擾;碰觸別人身體,只要讓對方不舒服,也構成性騷擾。 還有很多男性擔心,女生自願擁抱、接吻後,卻「越想越不對勁」,突然告自己性騷擾,一位20多歲的男性受訪者L就表示:「只要受害者有不舒服的感覺就可以被稱為性騷擾 ...
台灣#MeToo運動揭開了社會積習已久的性騷擾言行。面對不同型態的性騷擾或強迫,我們如何做到「不要就這樣算了」,並提高意識、事先預防,打造性別平等的環境?此文是人人必知、關於職場與校園性騷擾的關鍵十問。
性騷擾是一種對人身安全的傷害,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性騷擾,嚴重的性騷擾行為可能演變成性侵害或強制猥褻,因此遇到性騷擾一定要勇於制止、勇敢說不,當您遭受性騷擾,您可以運用以下的資源或原則處理。
一般性騷擾 權勢性騷擾 未成年被害人 性騷擾事件發生時被 害人未成年者,得於 成年後3年內提出申訴。有較長之申訴期限者,從其規定。知悉事件發生後2年內 提出申訴。自性騷擾事件發生之日 起逾5年者,不得提出。知悉事件發生後3年內 提出申訴。
性騷擾(英語: sexual harassment )是一種涉及使用顯性或隱性的性暗示的騷擾,包括不受歡迎的或不恰當的回報承諾,以換取性好處 [1]。性騷擾就是一種霸凌,性騷擾就是欺負他人;而雖說性騷擾受害者女性多於男性,但任何性別都有可能是性騷擾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