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王耀緯表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扶養義務存在,離婚後即便一方沒有子女之親權,仍要負擔扶養義務,也就是常聽到的「扶養費」。而若離婚時已約定好子女的扶養費用,事後沒有給付扶養費,則可請求他方履行扶養費約定,向法院提起請求給付扶養費訴訟之訴訟。
橘世代 via Yahoo奇摩新聞
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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