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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台灣 [ 編輯] 女性勞工的 產假 不是 無薪假 ,應受勞基法第50條明訂保障的有薪假8週(分娩)或4周(懷孕滿3個月的流產)。 視在職天數是否滿6個月而以全薪或半薪計。 參考資料 [ 編輯] ^ 陳鈺馥. 不要再稱無薪假! 全台「減班休息」1951人 勞動部推「充電再出發計畫」. 自由時報. 2020-03-05 [2020-03-09]. (原始內容 存檔 於2020-08-08).

  2.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无薪假 (No-pay leave or furlough)又称减班休息 [1] 。 狭义而言,泛指在职业场所中,因工作业务或企业获利缩减,而导致劳方必须进行缩减工时,与资方不支付劳方休假期间工资的休假行为 [2] [3] 。 广义的 无薪假 ,则指任何不计薪的休假行为,例如 事假 、 留职停薪 、或超过天数限制的 病假 等。 诺贝尔经济学奖 得主 克里斯多福·皮萨里德斯 指出,如果无薪假的实施经由充分沟通、且仍有给予员工足够生活的薪资,并强制企业预先及事后给付无薪假其间的员工津贴,可以是“员工和企业双赢”的一项制度。 社会影响 [ 编辑]

  3. 產假 (英語: Parental leave )是工作的女性以及其配偶或伴侶在女性 懷孕 後期和 分娩 之後,所享有請領休假的一項 員工福利 ; 育嬰 則是育有低齡子女的父母,為照顧子女而得請領長期休假,並享有留職停薪或支的福利。 產假主要目的是便於孕產婦休息、恢復身體和照顧新生兒。 在少數國家, 收養 孩子者也可享有類似的休假權利。 產假在廣義上包括帶、部份帶和不帶的假期,但有的時候「產假」特指帶產假。 絕大多數國家的勞動法規都規定了最低的育嬰福利。 但各國的規定相差懸殊。 例如在 瑞典 ,每生1個孩子夫妻加在一起可享受16個月的帶產假,而 美國 的法律只保證3個月的不帶產假。 世界各國的育嬰權利 [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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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 勞動基準法 》第38條第1項, [i] 特別休假是勞工休息權的體現,也是勞工的法定權利,即使勞工不知道自己有特別休假之權利,也無論勞工考績表現如何 [2]:279 ,雇主仍負有給假義務。 [5]:106 雇主也無權「審查」勞工是否「需要」休假 [iii] ,更無權因此拒絕勞工請特休,是特休與一般 病假 、 事假 不同之處。

  6. 定義與性質.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 勞動基準法 》第38條第1項, [i] 特別休假是勞工休息權的體現,也是勞工的法定權利,即使勞工不知道自己有特別休假之權利,也論勞工考績表現如何 [2]:279 ,雇主仍負有給義務。 [5]:106 雇主也權「審查」勞工是否「需要」休假 [iii] ,更權因此拒絕勞工請特休,是特休與一般 病假 、 事假 不同之處。

  7. 無薪假 五天工作制 四天工作制 996工作制 事假 病假 喪假 公假 年假(特別休假) 補休 國定假日 災防假 月事假 婚假 產假 育嬰假 家庭照顧假 留職停薪

  8.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不當勞動行為 ( Unfair labor practice )又稱「不公平勞動行為」、「不公正勞工措施」,是指雇主意圖破壞或弱化 工會 活動所採取的不公平行為。 定義 [ 編輯] 目前,國際勞動法學界公認的「不當行為」主要是指「差別待遇」,包括經濟上的差別待遇,如 解僱 、停職、調動、減薪、降職、停止升遷等;精神上的差別待遇,指雇主在工作過程中給予工作原因之外的精神壓力或負擔;工會活動上的差別待遇,是指雖然不影響個人的利益,但卻影響工會活動的行為,如以平調甚至提升工會幹部來影響和干擾工會活動的行為。 此外,雇主拒絕集體談判、控制和干涉工會等行為,也都被認定為「不當勞動行為」。 三大層面 [ 編輯] 經濟上 [ 編輯] 如解僱、停職、減薪、降職、停止升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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