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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95 年臺中市發生衛爾康餐廳火災,高達 64 人不幸罹難。 受害者家屬控告市長林柏榕未善盡督導之職責許水德安慰林柏榕:「法院也是執政黨的」。 但法院究竟是不是國民黨開的? 這個問題,一樣要回到訓政時期來看。 在民國元年的時候,司法部曾公布法令,要求法官不得加入政黨。 1912 年 12 月司法部訓令第 16 號令這樣寫:「法官入政黨,先進各國大多引 以為戒,以職在平亭,獨立行使其職務,深維當官, 而行之義,重以執法不撓之權,若復號稱為黨人,奔走於黨事微論,紛心旁騖,無益於政治… 查 法院編制法第 121 條,推事(即現今法官)及檢察官在職中不得為政黨 員、政社員及中央議會或地方議會之議員 。 因此,北洋政府期間,至少還努力維持司法的獨立性,不受單一政黨的操控。

    • 二二八前哨:傳染病
    • 台灣回歸祖國懷抱後,所有爛事情都光復了
    • 二二八事件的文鬥:讓政府能大屠殺民眾的 42 條規定
    • 服務隊對外省人燒殺擄掠很可惡?錯!這都是政府自導自演
    • 吵二二八是官逼民反或族群衝突,都是中了國民黨的計

    兩岸開放觀光後,台灣人對中國觀光客最不滿的,就是在機場、餐廳或路邊公然便溺(香港人的反彈更大)。但大家也別抱怨這些觀光客,這本來就是「勃大莖伸」的中國傳統文化。去看一下《紅樓夢》二十七、五十四與七十一回,大觀園建築富麗堂皇,裡面的小姐丫鬟們美如天仙,但請問她們都在哪裡如廁?造景的假山、大桂樹蔭下、花間草叢皆可。 中國與曾被日英殖民的台港兩地,衛生條件(觀念)差距太遠。一群文明度較低的人要統治文明度高的地區,勢必引發衝突。難怪二戰結束後老蔣接收台灣,一年後就爆發二二八,因為當時兩岸之間不要說法制、經濟、國民教育普及率各方面,台灣都領先中國。光是傳染病,一九四六年就爆發了大規模的霍亂,甚至還有鼠疫與天花。 從剪報中可得知,二二八事件爆發的前一年(一九四六年),也就是老蔣把在台的日本軍憲警等公職人...

    布袋事件發生在一九四六年四月。嘉義的布袋嘴是台灣與廈門、福州、汕頭的對口港,當時屬於台南縣。由於台灣南部開始爆發霍亂,東石區署調派警察荷槍實彈隔離布袋嘴。當地居民為了生活,只好靠賄賂警察以進出封鎖線採買購物,但沒有行賄者進出就遭武裝警員阻擋。一些民眾不服逕自衝出封鎖線,看守的員警就以輕機槍掃射造成死傷,民眾憤而包圍東石區署。直到台南縣政府取消封鎖,並派遣醫師協助東石區署防疫後才化解。 新營事件發生在一九四六年七月。霍亂從四月到七月在台南已造成三百多人死亡,疫情並逐漸往北擴散。中元節台南縣新營鎮上帝爺廟舉辦普渡,不少食客湧進廟會看戲。 但戲演至一半時,兩名持槍員警衝到台上,以霍亂正在流行為由禁止演戲,還命令觀眾解散。群眾譁然鼓譟甚至投石抗議,台上員警就向台下群眾開槍。群眾更為憤怒進而包圍圓環旁...

    到底在二二八事件中有多少外省人遭暴民殺害?根據官方統計,〈監察使楊亮功何漢文的事件調查報告〉說是三十三人,警總所編《台灣省「二二八」事變記事》說是四十五人。但是這三十三或四十五人是被哪些「暴民」殺的?其實這就跟小蔣豢養的鷹犬,在一九七九年美麗島事件中自導自演的「先鎮後暴」差不多。只要自己派些走狗充當暴民,之後的「平亂」就師出有名了。 一九四九年三月蘇新在香港出版的《憤怒的台灣》,裡面就提到這些兩蔣鷹犬的惡行惡狀。例如三月六日陳儀已接到二十一師從上海出發、憲四團從福州出發的中央密電,就利用混入二二八處理委員會裡的走狗,在討論處理大綱及政治改革方案時,在三十二條之外又加入十條。 其中政治方面第二十九條「本省人之戰犯及漢奸嫌疑被拘者,要求無條件即時釋放。」這條是由 CC 特務分子、國民黨台灣鐵道特...

    這些是走狗的文鬥,至於武鬥的部分,最具代表性的組織就是處委會治安組忠義服務隊。吳濁流的《台灣連翹》提到原本是要「維護治安」,卻成了民間眼中「公然打劫、威脅良善、結隊橫行、假公報私,勒索暗殺」的流氓。 忠義服務隊完全是警總的單位,總隊長許德輝在呈軍統頭子保密局長毛人鳳的《台灣二二八事件反間工作報告書》中,詳述他在二月二十八日晚經軍統台灣站站長林頂立、陳儀之弟公銓引見陳儀,面准創立忠義服務隊應急制變的經過。 許德輝自陳他召集台北二十二處角頭流氓成立二十二分隊,加上特務隊三十名共二百五十人,他自己擔任總隊長,以台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為總隊部。該隊經運作設於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治安組之下,與不知情的台大及中學生共一千二百名,共同負起維護治安之責。 但忠義服務隊中的流氓實則在燒殺擄掠,燒毀外省人商店、毆打外...

    每次我在與人探討一九四九年山東煙台聯中學生遭軍方強徵兵的「澎湖案」時,就有人稱呼本案為「七一三事件」,或說是什麼「外省人的二二八」。 但回到當時的歷史情境,先父這樣山東籍的大學生,在台灣尚且無法復學被強徵為兵,那些在澎湖的流亡中學生又豈能倖免?他們到了台灣又能有什麼升學或就業的管道?因此問題癥結還不是軍方拉伕,而是十二月十一日陳誠與彭孟緝將張敏之校長等七人,以誣攀的匪諜罪槍決。 因此依我之拙見,「一二一一的冤殺校長」,比「七一三的澎防部拉伕」更該紀念。同樣道理,大家把焦點鎖定在二二八,爭論究竟是官逼民反或族群衝突,不就中了馬英九的金蟬脫殼? 問題焦點應該是三月八日起國軍二十一師與憲四團這兩個殺人集團登台後,配合老蔣原本在台安插於各地的鷹犬,在全台各地展開的種族滅絕式清鄉。所以結論就是:「先別...

  2. 2018年8月27日 · 不及仔細思考許世瑋掀開了蚊帳與棉被看到了她從來沒有想過的景象──她的父親時任台灣大學中文系系主任的許壽裳倒臥在床上頸部被連砍數刀血流遍了臥鋪已然身亡六神無主的許世瑋在發現父親橫陳的屍體後連忙跑去找同學陳耀強要他去報警許世瑋本人則去找父親舊友師範學院的李季谷院長。 不巧的是,李季谷剛好去洗溫泉了,許世瑋於是又到台大通知此事的發生。 等到許世瑋回到家中,校方、警察、檢察官,以及在師範學院國文系任教,因此住在學校宿舍的大哥許世瑛都來到了家中。 一向寧靜的青田街六號,瞬間變的嘈雜一片。 遭到殺害的台灣學研究推手:許壽裳.

  3. 2018年1月18日 · 就如 1995 年前國民黨秘書長許水德對黨內涉及賄選人士所說的法院也是執黨的一樣即便整個司法體系經歷三度政黨輪替法官們仍是裝著舊體制藍營的腦袋。 如果只是這樣還不可怕,但再加上法官自由心證的裁決與終身職的制度,這就成了一場惡夢。 自由心證與終身制度,讓台灣法官從人類退化成恐龍. 歐美國家最初設計自由心證與終身職制度目的,是為了讓法官能在不受威脅利誘的情況下,憑著檢調提供的證據與其對法律的專業進行公正裁決。 然而在台灣, 自由心證反而成為法官超越法律規範的藉口 ; 終身制則是不適任法官的護身符 。 結果,就是台灣法官各個都變成了恐龍,與社會脫節;這也是為什麼當蔡英文在就職典禮上提及司法改革時,會造就全民歡騰的場景。 關於司法改革,我也曾與民進黨高層討論過。

  4. 2020年2月27日 · 對日戰爭期間,這個神祕組織由傳奇人物戴笠領導,逐漸發展為蔣介石政權最龐大的特務諜報機關,執行情報蒐集、暗殺、反間等各項祕密任務,同時防範敵方間諜的潛伏滲透。 當時的臺灣作為「敵方」領地,以及日軍展開南進的據點,自然也是重點偵查目標。 1941 年,軍統局開始對臺展開情報偵蒐,設立專門的單位與訓練班,招募地緣關係相近的閩人、粵人成為特務,但尚未取得很好的進展。 待到二戰結束,軍統局才正式抵臺設立臺灣站。 然而,在戰後初期,臺灣還有許多不同系統的特務組織,比如中統局(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警總(警備總司令部)調查室與第二處、憲兵第四團特高組……等等。 這些情報單位互不相謀、甚至互相掣肘,形成了複雜的情報體系。

  5. 2015年6月18日 · 相驗的程序,是由法醫師或檢驗員直接檢視死者遺體身上每一處,向檢察官說明其判斷的死因為何,並拍照記錄。 待聽取法醫師或檢驗員的意見後,檢察官就會向死者親友說明相驗的初步意見,並詢問有無要陳述說明之處? 必要時會製作訊問筆錄。 綜合各種資訊後,如死者的死因明確,例如是自殺或意外,檢察官就會指示法醫師或檢驗員當場開具載明明確死因的相驗屍體證明書,交付給死者親友,以辦理死者後事。 若死因無法確認則需深入解剖. 如果相驗時無法判別死因,或是死因有進一步深入確認之必要,檢察官就會決定擇日對遺體進行解剖。 解剖是很慎重的程序, 通常是由法務部自身或約聘的法醫師負責操刀 。 解剖時,負責相驗該死者的檢察官,一定要帶著地檢署的法醫師或檢驗員和書記官等到場,轄區派出所員警和分局偵查隊員也都會到場。

  6. 2017年5月23日 · 我的大老闆,北榮腫瘤醫學部趙毅趙主任,常常講一句話:病人生病很可憐,人亡已經很慘,千萬別讓病人花沒必要的錢還家破,「家破人亡」。 病人走了,活著的家人還需要錢。 (本文經原作者 吳元宏醫師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 一位醫師拿證據打臉潘懷宗教授:沒有藥師、醫師執照,還拿國營企業的廣告費、來監督國營企業? 司機過勞、醫生累倒,一分錢買十分貨的心態讓台灣變成畸形的「廉價王國」 天仙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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