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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比賽

    Knicks lead series 3-2終場
    4月 30日@尼克
    W
    112 - 106
    中央組WLPCTGBL10
    4933.5980.03-7
    4834.5851.04-6
    4735.5732.07-3
    3943.47610.05-5
    1468.17135.02-8
    大西洋組WLPCTGBL10
    6418.7800.07-3
    5032.61014.06-4
    4735.57317.08-2
    3250.39032.05-5
    2557.30539.02-8
    東南組WLPCTGBL10
    4735.5730.05-5
    4636.5611.07-3
    3646.43911.03-7
    2161.25626.03-7
    1567.18332.01-9
  2. 2014年12月15日 · 名片. Dec 15 Mon 2014 01:40. 【勞動視野論壇】等待司法春光-RCA工殤求償案更一審辯論終結紀實. 蔡晴羽律師(勞動視野工作室研究員、RCA案原告義務律師之一) RCA案更一審於103年12月12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進行言詞辯論程序. 壹、RCA案訴訟十年,更一審終於辯論終結. 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污染事件,是一件發生於中華民國台灣桃園縣桃園市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公害事件,自83年當時立委趙少康召開記者會舉發RCA長期挖井傾倒有機溶劑等有毒廢料,導致廠區之土壤及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環保署雖成立專案委員會,迫使先後接手台灣RCA股份之奇異公司與湯姆笙公司進行RCA桃園廠廠址污染調查並進行整治,整治至今仍然失敗,廠址之地下水永久性污染而難以復原。

  3. 2015年2月6日 · 1. 超出法定工時的問題: 依您所提,公司只給月休4天,如果以兩週計算之總正常工時84小時, 則目前的工作時數已經超過法定工時,已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1項規定。 2. 構成加班的問題: 如上所述,公司月休4天已超過最低正常工時,也就是兩週84小時制度下,每兩周會有一天半(即12小時)的有薪休息日,通常是兩週內,一個週六上班4小時,有薪休息4小時;另一個週六,8小時全不用上班並且有薪,若每個週六均上全天班,等同於要求您在有薪休假日加班,但此應注意加班應經勞基法所訂的「同意程序」,亦即: 加班首先應經勞工本人大同意,且再依照勞基法第32條規定,加班亦應經工會獲勞資會議之同意後始得為之,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加班。 所以,雇主若只給月休4天而構成加班,必須經上述的同意程序否則亦屬違法。

  4. 2013年12月17日 · 但問題是W一開始是要與雇主協議合意終止勞動關係而且在提出離職協議後雇主未同意前仍然繼續工作未有曠職。. W直到八月發薪時得知被扣薪後,才以存證信函明確告知公司依法主動終止勞動契約,不再考慮協議合意離職,所以整個狀況是其實 ...

  5. 2015年11月5日 · 美國工會運動簡介》這本書,讓工會走進自己日常的勞動生活之中。 近30年來,全球貧富差距日益擴大,企業獲利、CEO薪酬屢創新高的同時,勞工薪資停滯不前、貧窮人口節節高昇成為世界各國普遍的現象。 以台灣來說,2000年至今,工業部門勞動生產力上升了69%,但實質薪資卻不升反降4.6%,但富裕階層從股票、房地產等非薪資所得獲得的收入,卻大幅提升,一個重要指標是金字塔頂層1%的家庭,2011年所得居然佔全國總所得的14%。 美國的情況更嚴重,目前1%的家庭擁有超過全國40%的財富,大企業CEO的年收入超過一般勞工的295.9倍。

  6. 2015年6月15日 · 名片. Jun 15 Mon 2015 23:35. 【工會權利保護之裁決案例專欄】非工會會員可否擔任協商代表參與團體協商? —評103年勞裁第43號裁決. close. 文:張鑫隆(東華大學財法所.勞動視野工作室顧問) 協商代表是代表工會或雇主出席團體協商之場合進行交涉之,除了在工會為理事長(工會法第17條第3項),在雇主為董事(公司法第8條第1項)之外,依據私法自治的原理,當事人之代表亦可透過代理權之授權,委任第三人為協商代表。 因此協商代表只要經過當事人有效的授權即有可能出席協商,此時在工會的情形可能是工會理事長或其他被授權的會員,甚至是非工會會員的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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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視野工作室

  8. 2013年9月10日 · Sep 10 Tue 2013 21:18. 台灣關廠風暴再掀,工人危機何時緩解? (1) ──奇力光電關廠事件大事記. 撰文/吳宜臻(勞動視野工作室企劃宣傳部) [照片說明]2013年8月26日,奇力光電三百名員工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 (拍攝:郭冠均) 本期(2013年9月)《勞動之友通訊》的主題是「奇力光電歇業欠薪事件」。 我們感到非常難受,勞動視野工作室連續兩期電子報的主題竟然都與關廠欠薪有關,奇力光電歇業事件還是在我們上一期談關廠工 人的通訊發出後沒多久就見報宣告惡性關廠。 這些惡性關廠的故事十幾年來從未改變,除了企業名稱不同,其餘都是「亳無新意」的積欠薪資、積欠資遣費、積欠勞 健保費,以及動輒以億元計的龐大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