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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9年6月12日 · 現行條例規定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可以要求香港機構提供刑事協助搜集證據修改草案也移除與逃犯條例類似的限制使香港機構可向中國提供與刑事相關的協助比如凍結或者沒收資產二者之中逃犯條例在香港人中間引發更大焦慮因為修改後條例將允許在香港被捕的人移送中國大陸受審服刑在港人看來這是一個事關人人的重大政策轉變。...

  3. 2019年6月21日 · 此次香港的逃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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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19年6月10日 · A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旨在修改兩條條例一為逃犯條例》,一為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前者爭議最大該草案建議移除原本逃犯條例對中國澳門台灣的地理限制使香港可以利用一次性專案特設的協議把疑犯移交至中國各地因此外界又稱之為送中條例》。 (註:關於6月9日的遊行人數,主辦單位民陣表示為103萬人,香港警方數字為24萬人。 Q2:香港「反送中」是在吵什麼? A:一般認為對保障個人權利、程序正義不足。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中,香港特區政府處理移交申請的單位為法院、行政長官,排除現行立法會的審議和監督。 行政長官作出移交命令的決定受司法覆核制衡,逃犯也可以沿著一般法律途徑上訴至終審法院。

  5. 2019年6月10日 · #《逃犯條例》(又稱送中條例》)的修法內容是什麼?《逃犯條例修法草案全名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香港政府宣稱該修正案是為了解決疑犯無法送往中國澳門或台灣的法律缺陷因此重新編修逃犯條例》。

  6. 2019年6月11日 · 送中條例正式名稱為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正草案草案規定只要涉嫌在中國內地犯下殺人洗錢或危害種族或直接和公開煽惑他人進行危害種族等37種罪行而在香港被發現的逃犯」,政府可不需透過任何司法程序只要香港特首點頭再經過法庭判定就可直接把人帶走。 即使形式上似乎最終還是會經過香港法庭做最終決定,但,香港公民黨議員楊岳橋認為,法庭對於引渡所提交的資料證據把關能力有限。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草案中,可移交的37項罪名包含:謀殺、誤殺、傷人、性罪行、綁架、刑事恐嚇、販毒、搶劫、偽造、貪污、縱火、爆炸品、走私、叛變、偽證、賣淫、重婚、煽惑他人進行危害種族、詐騙、非法入境、賭博等,可判刑7年以上的罪名項目。 為何要修訂《送中條例》?

  7. 2019年6月14日 · 究竟送中條例的內容為何為什麼這麼多港人願意上街頭? 身為台灣人的我們,又該注意些什麼?

  8. 2019年6月11日 · 送中條例正式名稱為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正草案草案規定只要涉嫌在中國內地犯下殺人洗錢或危害種族或直接和公開煽惑他人進行危害種族等37種罪行而在香港被發現的逃犯」,政府可不需透過任何司法程序只要香港特首點頭再經過法庭判定就可直接把人帶走。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掌握形象策略三圓圈,打造媲美黃仁勳的領導魅力. 即使形式上似乎最終還是會經過香港法庭做最終決定,但,香港公民黨議員楊岳橋認為,法庭對於引渡所提交的資料證據把關能力有限。 草案中,可移交的37項罪名包含:謀殺、誤殺、傷人、性罪行、綁架、刑事恐嚇、販毒、搶劫、偽造、貪污、縱火、爆炸品、走私、叛變、偽證、賣淫、重婚、煽惑他人進行危害種族、詐騙、非法入境、賭博等,可判刑7年以上的罪名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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