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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消防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細則依消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第三條所定主管機關,其業務在內政部,由消防署承辦;在直轄市、縣(市)政府,由所屬消防局承辦。 第 3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每年應訂定年度計畫,結合機關、學校、團體及志工等資源,並運用傳播媒體、社區參與或辦理體驗活動等方式,經常推動防火教育及宣導。 前項年度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 沿革

      消防法施行細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6 月 26 日 修 ...

    • 友善列印

      消防法施行細則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2 日 法 ...

    • 條號查詢

      消防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

    • 第 15 條

      消防法施行細則§15-全國法規資料庫. ::: 現在位置: 首頁. ...

    • 消防法

      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由中央 ...

  2. 法規內容. 第 1 條 本細則依消防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第三條所定消防主管機關,其業務在內政部,由消防署承 辦; 在直轄市、縣 (市) 政府,由消防局承辦。. 在縣 (市) 消防局成立前,前項業務暫由縣 (市) 警察局承辦。. 第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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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消防法施行細則 (113/01/22 修正) 英. 第 15 條. 檢察、警察機關或主管機關得封鎖火災現場,於調查、鑑定完畢後撤除之. 。 火災現場尚未完成調查、鑑定者,應保持現場狀態,非經調查、鑑定人員. 之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或變動。 但遇有緊急情形或有進入必要時,得由. 調查、鑑定人員陪同進入,並於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中記明其事由。 顯示立法理由. 全選. 行政函釋 (2) 歷史法條 (2) 清除重填.

  5. 消防法現行裝置一詞似 涵蓋消防安全設備所有 施工安裝部分。 104.6.29增訂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5條之1,未規範消防安全設備之 施工,不影響前開業者權益。 108.5.27發函說明有關消防安全 設備工程施作承攬之投標廠商資 格或限制,係屬政府採購法相關

  6.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內政部(76)台內警字第 505687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27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內政部(85)台內消字第 8577234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30 條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八日內政部(88)台內消字第 8876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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