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3年1月17日 · 白廷奕. 2023-01-17 發佈. 2023-02-14 更新. 言論自由與網路安全在數位時代中的兩難——數位中介服務法之現況與未來)|白廷奕. 面對新時代的全新風險全盤仰賴個別數位服務提供者的自律已經不符實際也與國際趨勢有違可是當國家主權重新介入網際網路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言論自由與私法自治又不讓數位環境成為法外之地顯然是當代最具挑戰性的考驗。 研討會側記. 數位轉型全面改變了我們的生活,不論工作、購物或社交,人們將活動場域從現實搬移到網路上,極度仰賴少數跨國科技公司提供的數位服務。 但緊隨經濟發展而來的,是前所未見的治理難題:這些科技公司提供的服務,取代了傳統通訊傳播的管道,成為數位時代的基礎通訊設施,其一舉一動,都影響著言論市場生態與民主健全發展。

  3. 2022年8月22日 · 圖片來源中央社數位中介服務法是什麼?...

  4. 2023年11月4日 · 數位服務法透過維持電子商務指令中中介者豁免責任之規定及引入 善良撒瑪利亞人條款以鼓勵之方式促進中介者得自願發展維護網路安全環境之內容審查機制並禁止對中介者施加一般性監控義務此種立法維護了法安定性且避免了強制中介者一般性監控可能會對使用者造成過度審查而侵害其言論自由資訊接收自由等權利與造成中介者之營業自由過度受限之情形。 2. 打擊線上違法內容之措施. 數位服務法不再僅將數位平台視為中介者,而是將其視為內容控制者,以及規則和法律之執行者,數位服務法對平台業者課予在特定情形下,應有適度管控內容並評估內容合法性之義務。

  5. 2022年12月8日 · 數位中介服務法的立法目的寫道:「保障數位基本人權促進數位通訊傳播自由流通與服務提供落實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之問責與使用者權益維護以建立自由安全及可信賴的數位環境」,希望透過政府平台自律與公私協力等治理手段重新界定網路平台責任希望減少 ,以及如 。 不過推出後卻造成外界兩極的評價。 正面意見肯定政府出手管理複雜的網路問題持反對意見則擔心言論自由會遭受箝制。 顯示,在行政院宣布停止推動該法的兩週後,仍有高達57%的民眾不支持政府訂定數位中介服務法來加強對網路平台違法資訊的治理措施;同時有高達63%的民眾表示不信賴政府各部門對違法訊息的判斷結果。 顯見民眾普遍對該法與限制言論措施的不滿確實相當強烈。 那些數位中介服務法被忽視的進步.

  6. 2022年8月11日 ·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的立法精神是維護網路上的言論自由建立自由安全可信賴的網路環境」,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今年6月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時開宗明義點出草案的立法精神NCC希望一方面迎合國際上對中介服務的監理趨勢也滿足國內對中介平臺的實際監理需要因此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架構制定草案

  7.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之透明度與必要問責為促進網路環境正向運作之關鍵要素,營業資訊與服務使用條款之揭露係對使用者權益維護之基本保障,藉由發布透明度報告,除了明示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之政策運作模式,更要求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應於透明度報告納入依法律或其使用者條款所為之處置供公眾查閱,以昭公信此外,為完善安全港規範,透過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建立通知及回應機制,供任何人提出特定資訊為違法內容之通知,並強化通知機制之品質,加速防止違法內容流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亦應優先處理認證舉報者針對違法內容提出之通知。 另為保障使用者之權利救濟管道,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內部異議機制,及擇定爭議處理機構。

  8. 111/06/29. NCC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以網路治理精神共同建構自由安全可信賴之網路環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9日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希望透過多方協力參與網路治理保障數位基本人權促進資訊自由流通建立自由安全及可信賴的數位環境NCC表示為更符合草案規範目的及範圍經該會委員會議討論後將原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名稱修正為數位中介服務法」,以突顯該草案係以提供數位中介服務者為規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