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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7日 · 勞基法並未對輪班直接加以規定,而是要求在勞動契約中將「輪班制之換班」明確約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並在工作規則中將「繼續性工作之輪班方法」加以規定(勞基法第70條第1款)。
2022年12月29日 · 法定休息時間勞工只要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因此午休時間無論勞工是自由外出用餐、跑銀行、辦理私人的事務,雇主都不應該禁止。如果雇主違法,可處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那你可能想問,我們經常聽到的「On call」、「待命」、「值班」算不算是工作時間?
2020年2月3日 · 解僱分為依據勞基法第11條而為之「資遣解僱」及第12條之「懲戒解僱」。勞基法第11條規定的資遣解僱事由有下列5種: 1.歇業或轉讓時。 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
2021年7月19日 · 依勞基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與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又同法施行細則第十條並將勞工非因工作而獲得之對價,或雇主為單方
2022年7月27日 · 雇主可以對遲到員工扣薪嗎? 由於勞工負有依照勞動契約約定時間提供勞務之義務,因此倘若勞工有遲到而未提供勞務之情形,該段遲到時間自然沒有請求工資之權利。例如勞工月薪6萬元,換算日薪為2000元,該勞工倘若遲到1小時,則公司可以不發給該1小時時段之薪資也就是250元(2000元除以日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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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花了4小時的時間,雇主對之有何限制?
勞動事件法第49條繼續僱用給付工資之定暫時狀態處分規定是什麼?
勞工休息時間算加班嗎?
2018年1月10日 · 加入收藏. 歷經18小時逐條冗長發言及不斷電表決,立法院今早8點44分完成《勞基法》修正案三讀,其中有六大修正重點。. 第一,未來經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指定的行業,在經過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後,可鬆綁「7休1」,在14天內至少休假2天(2天例假 ...
2020年11月7日 · 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造成許多行業如觀光旅遊業、旅館業、批發零售業、與製造業等業者還在苦撐等待疫情趨緩,有些雇主會要求員工拿出特別休假來「抵押」。. 勞動部表示,依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特別休假應由勞工自行排定,雇主不得片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