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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召前被依不勝任工作而解僱. Hans 1. 發表 2018-06-25 06:06:57. up vote 0 favorite 0. 我想請問, 來公司未滿三個月(到職日5/18) 我在七月中需要教召六天,由於20號前需要傳下個月指定兩天休假,在6/18號傳好指定假兩天並告知七月中要教召,6/23跟公司要在職證明,卻在6/23下班後,已Line訊息通知,說不勝任此工作,做到6/23號就好. 1. 請問在公司還沒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會被已曠職算計嗎! 2. 請問這樣算是變相因為我要教召而解僱嗎! 因為需要用錢,突然告知明天不用來了, 造成我七月可能沒有工作的損失, 能跟公司要嗎! 6/25號. 後來我問不勝任原因(已讀沒回應) 資方直接說公司在十天前在已通報勞動局, 3.
2021年12月14日 · 依照相關法規規定,教召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假,而依請假規則規定,公假時、薪資照給,也意謂勞動契約依舊存續,但如果教育召集時間遇到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期間,則雇主也不用再給予勞工額外的補假,勞動部表示,因此在教育召集期間 ...
1、要先確認勞工的「教召身份」為存在或消滅。 2、經向國防部了解,經衛生單位判定為確診當日,即辦理解召作業(當日即發給解召令);換言之,確診後即解召,其「教召身份」即消滅,亦無再適用「公假」之要件,而翌日起回歸一般勞工身份。 3、此時就按確診者隔離治療辦理,勞工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 ,並依假別計薪。 依據:兵役法第43條第1項第8款規定:「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核定者,得免除本次之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八、其他因特殊事由而無法應召者。 三、教召期間,同寢室友確診,我被居隔了: 1、(同二)要先確認勞工的「教召身份」為存在或消滅。
2022年3月8日 · 據三立新聞報導,「史上最硬教召」新制首梯600人於今天入營,將原來的5天拉長為14天,本梯次教召也將實施全程野宿,讓參加者熟悉戰爭時的戰場環境。就勞工參加教育召集期間,雇主應否給予公假?或已排定之婚假或特別休假遇教召,雇主應否補假?
2017年8月8日 · 教召不一定都「公假」!遇勞工例假 勞動部:雇主可不給 附帶一提,台(86)勞動二字第 026844 號函提到: 此公假應包含其往或返實際需要之路程時間,並應考量交通之方便性,核給公假。 如果教召地點距離遙遠,交通時間可能影響上班,還是應該以公假 ...
由於教召時機與期間,不是由勞工可以左右,一般來說,並不會因為教召而影響人員任用,離職後去教招,時間點來說是可疑的。 Q2:公司要勞工離職,就算未通過試用期,仍屬非自願離職,應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Q3:變更薪資結構來說,勞動契約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 工資的金額、結構,是勞動契約中極重要的內容. 一旦更改,一定要雙方同意. 不管是減薪、或是變更新資結構,雇主都應徵得勞工個別同意. 為避免爭議,甚至最好有書面同意. 未經勞工同意,雇主片面變更勞動契約內容,有違反勞動契約的問題. 依 勞基法第14條 第1項第6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一)教召. 依照兵役法施行法第43條 [5],接受教育召集的情況是可以合法請公假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已改制為勞動部)所作的函釋 [6],進一步說明公假應包含往返召集點的交通時間。 (二)役男體檢. 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釋 [7],役男參加體檢、抽籤等相關事務,也可以合法請公假,且同樣包含交通時間在內。 (三)出庭作證. 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釋 [8],若員工出庭作證的原因與任職的事業單位相關,而非因為私人案件而必須出庭,則此時公司應給予公假。 (四)性騷擾案件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