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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4月1日 · 勞基法之所以規定勞工必須向雇主預告離職是有原因的: 勞工要走要 讓公司有緩衝期 ,抓緊時間找新進的人員替補。 就算不用招募新員工遞補,但 交接業務給其他同仁也需要時間 ,尤其越資深,負責項目數量與複雜度也越高,相對就需要更多時間交接。

  3. 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 打工族、全職者都要遵守離職預告期. 《勞基法》規定不定期契約的勞工,包括:部分工時員工、全職上班族,離職前都要遵守《勞基法》16 條的預告期規定,依據年資多寡決定離職的預告期(如下所示)。 《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年資低於 3 個月:可直接離職,不必預告. 年資 3 個月以上未滿1年:10 天前預告.
    • 提離職,但老闆不放人怎麼辦? 大部分工作者的勞動契約屬於不定期契約,也就是進公司就會持續工作到雙方決定終止勞動契約的那一天。 依據民法規定,勞工終止不定期勞動契約是不需要理由,也不用雇主同意,因此勞工單方告知雇主離職意願時,只要符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日的規定,離職就生效了,可在離職後不用再去上班。 不過,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工作者向雇主提離職時,留下書面、電子信箱或通訊軟體等離職通知紀錄,確保雇主得知你離職的消息,並押上「最後上班日期」,且確認該日期符合離職預告期的規範。
    • 離職前必須要把補休、特休用完嗎? 勞基法規定,加班換補休、特休假的排假權都是由勞工主導,因此雇主不能為了規避預告期的薪水,就要求員工放假到最後一天。 然而,雇主如果想讓員工提前離職,符合《勞基法》的做法是,必須將預告期間的工資全額支付給員工,未休完的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 舉例來說,美華預計於 6 月 5 日離職,但她的老闆為了人事銜接便利,希望她做到 5 月 31 日,並將 6 月 1 日至 6 月 5 日的工資算給她,這麼做是合法的。
    • 補休與特休如何換成工資? 1 天補休與 1 天特休的意義並不同,補休是用加班費來換,特休則是有薪事假,加班費的工時需要加成,兩者換算的工資並不同。 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的方法很簡單,首先將自己的時薪算出來(月薪 ÷ 30 天 ÷ 8 小時),再盤點自己的特休與加班紀錄,注意加班紀錄必須要詳列加班日期與該日的加班時數,例如:週一工作日加班 4 小時、端午節國定假日加班 1 天、週六休息日加班 8 小時。
  4. 2024年3月22日 · 提離職預告後,老闆可以要我「提前離職」嗎?提離職被老闆軟硬兼施慰留怎麼脫身?跟著《104職場力》小編了解《勞基法》離職規定和專家建議。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離職該多久前預告?勞基法規定的離職預告期間是多久?例外不用預告離職的情形

  5. 具體個案該怎麼做,可以諮詢勞動部、所在地勞動局(處)、法扶的專業意見: 以上單位電話. 支付命令 = 民事訴訟法 508-521 條. 勞工訴訟扶助. [1]詳情及請領條件看 勞保局網站 [2]「失業給付」有特別增額給付:勞工離職退保時年滿 45 歲以上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 ...

    • 勞基法離職規定1
    • 勞基法離職規定2
    • 勞基法離職規定3
    • 勞基法離職規定4
    • 勞基法離職規定5
  6. 2014年11月18日 · 勞工自請辭職應在幾天前預告雇主?. 答案. 1.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依下列規定辦理: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2.特定性定期契約 ...

  7.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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