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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7日 ·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換約的手續費用最高為總價的千分之一,但有些建商會提供一定時間內換約不收手續費,或是直系血親及配偶更名換約不收取手續費之類的優惠,通常以 1 次優惠為限。 但若是已經進行到對保完成、即將辦理產權過戶的階段,由於整體預售屋的購買流程已經接近尾聲,若要換約等於程序要重走一次,建商此時通常不會配合換約。 有些人會問:「換屋需要代書辦理嗎? 」,由於預售屋的買賣交易過程多半是由消費者與建商往來,因此就算要換約,也是消費者與建商之間辦理即可,不需要代書來辦理。 但若是為了多一份保障,也是可以在換約時夥同代書或律師一同出席。
預售屋換約轉售 :是購屋人與建商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不是只有預約單,所以如果要轉單,就要透過換約的方式,新買方會和原買方進行簽約,之後再跟建商做簽約。 預售屋轉單所需文件&轉單流程. 轉單所需文件. 買方:身分證正本、印章. 賣方:身分證正本、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正本及附件、建商收款證明、印章. 轉單流程. 買賣雙方簽訂預售屋權利讓渡契約. 買方依契約約定時間付款. 買賣雙方預簽履保專戶結案出款單. 買賣雙方至建設公司辦理換約手續. 照會雙方後指示履保專戶結案出款. 賣方30天內申報房地合一稅. 轉單過程中的5大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一)、法律已明文禁止紅單轉售.
2023年6月16日 · 03:04. 工商時報 傅沁怡. 房地產. 預售屋. 平均地權條例2.0將於7月1日上路, 7月起預售屋除轉售配偶、子女和手足等親人外,原則上禁止換約。 圖/本報資料照片. 配合平均地權條例2.0將於7月1日上路,內政部15日公布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7月起預售屋除轉售配偶、子女和手足等親人外,原則上禁止換約,但有六種情況可除外,且不溯及既往。 內政部指出,依相關辦法,預售屋換約轉售除配偶、子女、手足等親人不在限制範圍,也有例外條款,列出六大可轉售情形,讓突然出現財務困難、意外者,可在經核准之後轉手,以免傷及無辜。 其中尤其針對買受人死亡後,若繼承人無意保留所遺留下來的預售屋,卻被禁止轉售,恐損及當事人權益,內政部因此同意在該情況下,經核准仍可轉售。
單位:地政司. 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增訂預售屋換約限制規定,內政部今 (13)日特別說明,預售屋換約限制不溯及既往,是依據法律規定及法理辦理,絕不是打假球,修法也不會打折。. 內政部表示,依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規定 ...
行政院會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 限制預售屋換約、重罰不動產炒作、私法人購屋許可制. 發布日期:111-04-07 11:40. 單位:地政司. 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內政部擬具「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表示,為引導不動產市場正常發展,防止私法人投資炒作,防杜虛報價格,阻斷契約轉售牟利等行為,這次修法除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簽約後原則不得換約轉售及私法人購屋許可制外,並明確定義不動產炒作行為與罰則,同時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提升稽查效能等,強力遏止不動產炒作,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強調,住宅是民眾安居所需,不應成為投機與炒作商品,也應避免無合理使用需求者的不公平競爭。
內政部說明,依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平均地權條例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在簽訂買賣契約後,不得轉售買賣契約給第三人。 該限制規定將「不溯及」適用,也就是不適用於施行日以前已簽訂契約的買受人,所以其在施行日後還是可以將契約轉售;但之後接手購買契約的新買受人,則仍然必須依法適用該限制規定,限制不得再為轉售。 對於外界的質疑,內政部並逐一完整說明如下: 首先,不溯及適用是基於「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原則及財產權保障的法理。 考量目前預售屋市場仍存在有二至三年以前簽訂的契約,限制換約並非當年購屋人所能想像,如果全面適用於法律施行日以前的契約,確實有違法律的不溯及既往與信賴保護原則。
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增訂預售屋換約限制規定,內政部今 (13)日特別說明,預售屋換約限制不溯及既往,是依據法律規定及法理辦理,絕不是打假球,修法也不會打折。 內政部表示,依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於簽訂買賣契約後,不得讓與或轉售買賣契約與第三人。 」所以在該條規定施行後,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均將受到限制換約轉售規定的管制,可有效阻斷投資客未來再利用先簽約後換約的手法進行預售屋炒作。 至於規定施行前已簽訂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因在簽約當時尚未定有限制換約轉售規定,且禁止換約對買受人確為重大限制規定,不宜單純僅以行為管制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