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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有條文.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一、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 ...

  2. 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可能傳染給共同工作的勞工,且重大危害其健康。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發薪水,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工作。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相對的,如果勞工有重大錯誤而符合解僱條件,雇主才能要求當天走人、而不付預告期間工資。 「不定期契約」 = 勞動契約沒有事先約定何時離職 比較特別的是「特定性定期契約」:當某工作內容是整體事業進度的一部分、完成後就不需要額外的或特殊技能的勞工時,可以簽事先約定終止日的定期契約。

  3. 2021年10月7日 · 因根據勞基法規定不管是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勞工員工要離職時必須依照自己的年資狀況遵守不同的預告期間義務勞基法 15、 16): 1.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超過三年者,滿三年後可終止契約,要在30天前預告。

  4. 2024年3月22日 · 事實上,《 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欲辭職原則上應該提前通知雇主除了某些例外情形才不用提前告知近來即有則新聞報導一名員工透過通訊軟體向老闆提出辭職不但未提前告知離職理由更語帶輕浮。 對話截圖讓許多網友傻眼,感嘆當今基本禮儀的缺乏。 當然也有其他網友提出不同看法,僅憑一張截圖無法看出離職時間、太早講反而受到主管各種原因的情緒勒索。 究竟離職須要多久之前預告? 不論工作年資多長,提前預告的時間都一樣嗎?

  5. 法規名稱勞動基準法 (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公 (發)布日期: 民國 73 年 07 月 30 日. 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 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6. 6 天前 · 離職預告期的規定可參照勞基法第 1516 法律 FOLLOW ME 將為大家詳細說明預告離職應遵循的法則根據勞基法第 15 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於 3 年者,於屆滿 3 年後,勞工的終止契約。

  7. 第 17 條.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 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前項 ...

  8. 2022年11月11日 · 本文律師將告訴你離職預告期計算方法和勞基法離職預告法規讓你一次搞懂如何合法離職快速跳轉目錄. 何謂離職預告期為何需要離職預告勞基法離職預告怎麼規定預告離職一定要一個月嗎離職預告方式勞基法有規定嗎特休沒用完可以換錢嗎離職預告期計算教學離職多久前提出期間工資怎麼算突然離職違法嗎? 提離職公司叫我提早走合法嗎? 何謂離職預告期? 為何需要離職預告? 「好聚好散」不只能用來形容感情關係,在職場上也同樣適用。 聰明的離職不只可以避免法律問題,更是1門重要的職場關係學。 了解勞工離職預告期是什麼,讓彼此都能維護雙方權益,讓「分手」不再是件困擾你的事。 跟著專業律師手把手帶你看離職預告期2023最新解密! (一)離職預告期是什麼?

  9. 法規名稱勞動基準法 (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英. 第 7 條. 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 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 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 前項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 離職 後五年。 第 9-1 條. 未符合下列規定者,雇主不得與勞工為 離職 後競業禁止之約定: 一、雇主有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 二、勞工擔任之職位或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秘密。 三、競業禁止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之範圍及就業對象,未逾合理範疇. 。 四、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理補償。 前項第四款所定合理補償,不包括勞工於工作期間所受領之給付。 違反第一項各款規定之一者,其約定無效。

  10. 2022年4月19日 · 勞動部表示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近來勞動部接獲許多民眾詢問,「離職時賸餘的特別休假日數如何計算? 」、「勞工自請離職時之未休特別休假日數雇主是否仍要發給工資? 」、「離職時未休特別休假工資何時發給? 」,為避免部分雇主不清楚相關規定而誤觸法令特別重申說明。 勞動部說明,特別休假原則上必須在勞工服務滿半年或一年後,方取得請休之權利,也就是俗稱之「週年制」。 考量實務上勞雇雙方仍多有約定以曆年制、會計年度、學年度(學校)或自行約定之年度給假之模式,已為慣例且行之有年,「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2項亦有明定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以前開方式計算特別休假期間,分段計給特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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